2024年第4批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
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院内招标公告
2024年第4批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
1.项目名称:车辆租赁服务项目
2.采购需求:
(1)租赁中型客车、大型客车(包含司机、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等)。
(2)满足我院的用车需求,保障用车安全,按时完成约定的车辆租赁服务,不得出现漏接、迟到事件,紧急用车时能迅速协调车辆。
(3)我院拥有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权。
(4)我院有权调整车辆的使用用途、行驶路线、停车站点及发车时间等。
3.项目预算:7万元/年,按实际使用量计算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,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具有车辆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。
2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、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。
4.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信誉良好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。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报名提供资料:
1.营业执照副本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(原件、复印件),法定代表人、授权人身份证(复印件),授权委托书。
2.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。
3.报名日期前3日内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(应包含有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信息)。
4.近三年内服务的类似项目主要客户清单,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。
5.承诺书,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。
6.将此公告打印,报名时一并提交。
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四、投标文件现场接收起止日期:
即日起至2024年3月6日16时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投标地点、联系人及方式:
地 点:北京市顺义区健盛街1号院(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 住院部四楼西侧 采供中心)。
联系人:采供中心 闫老师 010-81419921、院办 高老师 010-81419932。
六、说 明:
1.采购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虚假描述、虚假承诺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,赔偿所有经济损失,纳入黑名单,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项目投标。
2.投标人应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,如资质、材料等不符合要求,我院有权拒绝其投标。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,我院另行通知院内招标会时间。
3.院内招标会开始前30分钟到达采供中心,现场核实授权人身份信息。
4.授权人自行携带响应文件,现场拆封,院内招标会采取一次报价方式,授权人现场述标。
2024年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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