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诊预约挂号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6-11 浏览次数:2138

一、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,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,本着公开、公平的原则,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,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,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。

二、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、复诊患者。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、电话预约。预约时间:工作日8:00-16:00;提前1周开始预约,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12:00。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、专科门诊。

三、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,患者预约、就诊均应提供真实、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,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,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。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一天通知挂号室,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。

四、为方便患者,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、登记联络、领取预约就诊号、提供咨询等服务。

 五、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通知挂号室,准备好相应专科(专家)预约号,加盖预约专用章。

六、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,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,提供相应专科(专家)预约号,到预约窗口挂号,指导患者就诊。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,预约作废,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。

七、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。

八、医院通过网络、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,预约挂号须知、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。

九、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,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,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。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,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。